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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296号文件拯救了聚合支付公司?

文章来源:四九八网络发布时间:2018-01-02 11:46:49热度:5248


  不得不说,最近央行的动作很多。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人民银行相继下发了217号文、281号文和296号文,各个都是重磅文件。刚看懂了217号文对无证机构的打击,281号文就来了。刚弄明白今年的监管方向,296号文又着手给条码支付描绘一个身份。


 

  独立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业务类型共分为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和银行卡收单三大类。而扫码支付就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划分,一般我们会认为归类到网络支付中的互联网支付中,不过细想之下扫码支付与线上收单也有不少相似性。而且现阶段,扫码支付的确是在抢食着原有的银行卡收单的受理市场。笔者建议将扫码支付独立出来,与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一样作为独立的一个支付许可大类。

 

  296号文对条码支付业务资质要求是这么说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技术的付款服务的,应当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整治

 

  通俗点就是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可以做条码付款和线上商户的条码收单,拥有银行卡收单牌照的支付机构可以做线下实体商户的条码收单。

 

  另外针对217号文和281号文中对支付通道的整治,为了避免错杀合规的聚合支付公司(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在此次的296号文中也有了明确的定论。

 

  296号文中指出: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网络支付接口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工作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银行、支付机构与外包服务机构系统对接开展业务的,应确保外包服务机构无法获取或者接触支付敏感信息、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也就是说人民银行强调市场主体不得将核心支付业务外包给服务机构,要确保外包服务机构无法获取或接触到用户和商户的敏感信息,更不得为外包服务机构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提供便利。

 

  拯救

 

  众多聚合支付公司可以松口气了,至少目前看来人民银行也是充分考虑到了聚合支付存在的价值,监管机构不会赶尽杀绝的。

 

  至此,题目中提到296号文中的两个最大的意义已经明朗:

 

  1.条码支付被定性,线上的归互联网支付,线下的归银行卡收单

 

  2.允许聚合支付的系统接入,但是不能碰敏感信息和拥有资金清算权限。

 

  296号文下发以后,财付通和支付宝纷纷表示高度认同央行为规范条码支付所作出的努力。这两大巨头,尤其是支付宝,都是早期条码支付领域最重要的推动者和最大的参与者,纷纷表态支持央行新政。

 

  福州四九八科技作为国内第一批聚合码支付开发商,支付宝和微信指定的开发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严格保障用户的信息的安全性。福州四九八科技,立足行业六年,开发了一站式多功能的聚合产品云收单。产品功能齐全,使用安全,高分润、低费率,返润100%。现公司,面向全国,诚招代理。


原创作者:四九八科技。禁止转载,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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