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修订《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四九八网络发布时间:2025-07-23 09:19:30热度:223近日,为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完善差异化监管举措,中国人民银行修订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形成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支付机构分类评级包括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经营稳健性等七个模块。各模块内设置若干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两类指标组成。
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共5类11级。
监管措施:对D类、E类机构,除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每半年至少约谈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一次,直至整改结束外,还应当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1. 将其列为下一年度执法检查“双随机”重点抽查对象,根据有权机关提供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研判,对存在重大涉案线索的机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2. 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关注对象,强化备付金存放与使用、支付业务合规性等方面监管;
3. 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通报风险情况,在自律检查、外包机构管理等方面强化约束;
4. 向清算机构通报风险情况,加强备付金出入金管理及支付交易监测。
对于C类、D类、E类支付机构,若本年度内已经开展过执法检查且完成整改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决定下一年度是否对其开展执法检查。
原创作者:四九八科技。禁止转载,本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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